

守护幼苗健康成长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凤岗镇实验小学
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强化全体教职工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与责任担当,2026年4月20日,凤岗镇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郭春绿副书记主讲,全体教职工参会学习。

培训中,郭春绿副书记围绕强制报告制度的核心定义、出台背景、法律依据展开详细讲解,明确该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其具备强制性、及时性、保密性三大特点。



针对校园工作的实际情况,郭春绿副书记重点解读了九类必须报告的情形,清晰划定报告边界,让教职工明确“何时报、报什么”。同时,强调了学校、教师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关键主体,负有法定报告义务,需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要求备案;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公职人员失职将由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为消除教职工顾虑,培训还解读了强制报告的三大保障机制:报告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依法报告引发纠纷不担责、及时有效报告可获表彰奖励,鼓励大家主动履职、敢于报告。


最后,陈晓东书记对此次培训活动进行总结,他表示本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校教职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明晰了强制报告的责任与流程,为构建平安、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全方位守护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撰稿:李雪萍
摄影:欧杼霞
初审:杨 岩
复审:李婷妮
终审:郭春绿